问答详情

我祖母82年以分家协议形式将一处房产分给我父亲和叔叔,并要求我父亲将自己的一半房产以350元转让给我叔叔,但是我叔叔从82年至今一直未将350元钱给我父亲,后来我祖母去世后,房屋老旧几乎坍塌,我父亲又给了我叔叔5000元钱让其将房产转让给我父亲,并签订协议,我父亲将旧房进行了翻盖。现在由于城市改造,该房产要被拆迁改造,我叔叔要求分拆迁安置房,我父亲出于兄弟情分,就与他又签订一份协议,分给他三分之一房产,但是正式拆迁时,我叔叔拿着82年分家协议要求将全部拆迁安置房归于他的名下。(房屋产权是我祖母名字)请问律师,这个安置房应该归谁所有我叔叔要求分拆迁安置房,我叔叔拿着82年分家协议要求将全部拆迁安置房归于他的名下。这个安置房应该归谁所有

拆迁补偿 2019-04-22 16: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证改名字方法---房屋买卖:
    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契税凭证原件;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房产证去名字的注意事项。
  • 夫妻俩协议离婚后,可以把两位共有的住房,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
    需要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手续。
    因为是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所以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
  • 产权证办理时,根据买卖合同上的约定,如果只有男方名字,那在产权证的归属人一栏应当填写男方的姓名,如果归属人同意,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在共有人一栏。你所说的按揭阶段不能添加共有人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新婚姻法只是明确了婚前婚后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的划分,淡化了公证的效用,并没有限制共有人的添加。
  •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