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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哪些劳动仲裁会不予执行

劳动仲裁 2023-12-07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误;

    2、没有管辖权的;

    3、违反仲裁程序的;

    4、提交证据是伪造的;

    5、当事人隐瞒了证据;

    6、仲裁人员存在受贿行为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的,可以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法院执行。一般来说,裁定先予执行需要符合两个条件:首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其次,是不先予执行对于劳动者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并且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一方不执行的话可以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的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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