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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

刑事拘留 2023-12-07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判刑是不从拘留那天进行起算。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判决执行之前有羁押情形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刑期折抵的标准要根据具体的刑罚进行确定,不同刑罚的折抵标准是不一样的,刑期执行完毕后,执行机关会出具释放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判刑的具体刑期并不是从拘留那天起算的。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实体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期开始计算,对于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对于拘役、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判刑不是从抓人那天算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判刑是从拘留开始计算。拘留一天抵一天的刑期。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期间所有的羁押时间都是折抵刑期计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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