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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受伤了,骨头断裂,想请问一下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7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因伤伤残赔偿标准为:
    第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第二,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第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第四,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五,伤残津贴。
    第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伤残赔偿金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首先要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范文之自我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伤残赔偿标准为:
    第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第二,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第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第四,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五,伤残津贴。
    第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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