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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盖倒了,发票还能用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7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票专用章盖倒了,发票还能用。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
    发票的效力并不取决于章的正或倒,只要能证明盖章人或单位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可以。没有相关发票专用章正反的规定,只要加盖了清晰可辨认的发票专用章,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申请发票需要的资料如下: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
    2、税务登记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
    4、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申请发票的相关流程是什么
    1、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盖有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
    3、经县税务机关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核发《发票领购簿》;
    4、纳税人就可以凭《发票领购簿》、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发票领购簿》上核定的票面金额、数量和购票方式,到主管国税机关领购专用发票。
  • 发票专用章如果是因为首次加盖不清楚,而造成盖了两次,是可以使用的。按照通用规定来说,开具的发票需要尽量做到按照规定的栏目、顺序、时间限制等,全部发票联都一次性如实加盖印章。
    但是当出现加盖不清楚的情况时,重复加盖发票专用章,依然是有效的。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专用发票应按什么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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