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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户籍是外省的,可以在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吗

结婚 2023-12-08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登记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法律分析:
    1、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证。
    2、根据规定,男女双方需要结婚的,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是说,办理结婚证时,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3、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结婚证是否可以在外地领要看具体情况。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所以,只要任意一方的户口在此外地就能领结婚证。
    如果双方的户口都不是此外地,那是不能领结婚证的,不过部分地区开放了跨省跨区结婚登记,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也能持居住证领证,具体可先咨询下当地相关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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