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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走失至今小30年了,去宣告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8 12: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现行法律法规,亲人走失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满2年,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凭法院宣告文书,到派出所户籍室就可以办理户口注销。
    2、需要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请户口注销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亲人走失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满2年,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凭法院宣告文书,到派出所户籍室就可以办理户口注销。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两年没有必要,只要有有关机关的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五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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