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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得了癌症可以申请低保吗,老年人和儿子孙女在一个户口上,儿子存款10万,月工资收入4000颗,无机动车,无商品房。老人和女儿一起生活,但不在一个户口上,女婿有车有房这种情况能申请低保吗

其他 2023-12-08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得了癌症以后是否能够申请低保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如果家庭本身就特别的贫困,收入也是非常的低,还没有子女,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去申报低保的,但是也是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如果家庭本身收入就比较的高,而且是儿女双全,家里有各种代步工具,有各种电器,那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得了癌症也不能够去申请低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法律分析:如果子女的收入低于当地的生活保障标准,就可以申请低保。但是老人的女儿家有车有房、收入高,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就不能成为低保。也就是说如果子女有存款或者有车子,老人的低保可能会被取消。
    因为老人申请低保,要对其子女的收入情况进行核查。老人申请低保,子女的存款和车子肯定是核查的,如果核查真实有效,并且子女的存款在当地生活标准以上的,就不会给老人办理低保。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但超过一定标准就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标准是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如果子女与老人生活在一起,那么子女的收入要作为家庭的共同收入计算。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低保
    如果子女的收入低于当地的生活保障标准,就可以申请低保。但是老人的女儿家有车有房、收入高,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就不能成为低保。也就是说如果子女有存款或者有车子,老人的低保可能会被取消。
    因为老人申请低保,要对其子女的收入情况进行核查。老人申请低保,子女的存款和车子肯定是核查的,如果核查真实有效,并且子女的存款在当地生活标准以上的,就不会给老人办理低保。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但超过一定标准就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标准是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如果子女与老人生活在一起,那么子女的收入要作为家庭的共同收入计算。如果子女不与老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则要计算子女应当给付的赡养费作为老人的收入来源。
    法定赡(抚、扶)养人有赡(抚、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抚、扶)养权益,不得享受低保。
    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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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和儿子孙女在一个户口上,儿子存款10万,月工资收入4000,老人得了癌症能否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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