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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的货物在六月给越南客户,走的是信用证。但是客户以单证有问题为由,银行退回了货物。我们在提单上背书再发给客户,但客户收到提单后也没有去提货,现在已经三个月了。客户已经有弃货的打算,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敦促客户早点把货物提出来吗?

国际贸易 2023-12-08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信用证问题涉及的问题复杂,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
  • 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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