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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具体的法律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08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债权申报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依据:破产债权申报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破产债权按以下规定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规定,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五)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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