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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高速上遭遇追尾事故,三辆车相撞,我是中间的车,后车全责。我是一位孕妇,不幸的是因为这场事故,我流产了。现在,保险公司只赔我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共一万块。我想知道是否可以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8 17: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的孕妇,可以由肇事车辆交强险予以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随访费,以及司法鉴定认定为残疾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
    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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