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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些法律上问题,电话咨询可以吗

其他 2023-12-09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用担心,不管电话打不打得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均应该立案,如果不予立案,法院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起诉只需要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就可以了。
    即使没有电话,法院可以到常驻地送达,或者邮寄,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可以去法院咨询,将所有材料带着到法院立案庭咨询,法院有问讯处,也可直接到立案窗口请求解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依照宪法、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设置。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六条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个人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
  • 可以去法院咨询。将所有材料带着到法院立案庭咨询,法院有问讯处,也可直接到立案窗口请求解答。一般法院会设立导诉或者院长、庭长接待。导诉就程序性问题进行解答,接待人员一般对来访人员、法院正在审理案件进行形式上解答。
    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司法局律师援助中心电话12348咨询。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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