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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噪音太响,退租是否算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09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租的房子太吵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1、可和房东协商解决。
    2、如果与房东解决不成功,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关于房屋适租条件的约定条款,如有噪音的确影响正常居住的合同约定条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3、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就只能再次尽量和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又一定要提前退租就得按合同缴纳违约金。
    4、还可申请法院调解,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违约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设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计算,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租的房子噪音大需要分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退房。如果有确实因为房东租的房子没有达到适租的要求则可以退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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