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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约担保什么时候交?

抵押担保 2023-12-09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担保期限的开始时间是:
    1、按照合同的约定;
    2、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或相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3、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法律分析: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一般有约定从约定,而且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没合同有约定的,银行最长一般提供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行申请,而且银行方面也会向接受履约保函方提出到期的公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 一般来说,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时间一般会在工程招标文件中体现,投标并认可中标,就按照招标约定需要执行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也可以在后期签订的具体的合同做明确约定缴纳的时间。一般会在中标通知后30天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同时,履约保证经的特点
    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选择性。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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