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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以婚生子结婚的,也就是说孩子不是我老公的,现在我给他关系不好,过不下去了,我想离婚,这没有证据,孩子能判给我吗?他是想要孩子,但我更想要

子女抚养 2023-12-10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一般女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的,孩子会判给女方。
    2.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
    3.如果女方无经济条件,或者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并且男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法院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宝宝还在哺乳期的夫妻双方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的,通常情况下,孩子会判给妈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一般离婚案件里。
    3周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母亲。三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看哪一方更能给孩子好的生活基础,但是你妻子已有一子,那判给你的机会很大。10周岁以上,以孩子的意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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