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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房子归男方,男方还房贷,女方是否可以在房产局更改名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0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了房产证可通过如下方式改名字:如果双方协议处理房产的,则由双方协商一致,携带变更协议、双方身份证明、房产权属证等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若双方起诉处理房产的,自该裁判文书生效时,房产所有权变更。
    当事人可自行携带该裁判文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申请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既然协议离婚,约定房子归夫妻一方,但房产证上却是另一方的名字。为了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建议尽快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和离婚证,直接去房产局申请变更登记,把房产证改为自己的名字即可。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房屋必须要在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更名。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协议中注明房产分割给谁)以及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一起到住房申请办理离异住房析产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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