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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怎么封存病历

保险赔偿 2023-12-10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病历的处理:
    1、患者有权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2、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 医疗事故病历的处理:
    1、患者有权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2、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 法律分析:封存病历流程:患者治疗结束后,病历资料基本处于已定状态;封存时要求医患双方都在场;病历应当由患方签字、医方加盖公章;病历封存后,封皮贴妥封条,由医方或卫生行政部门保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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