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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今年27岁了。当年再村里办独生子女证时。她说过岁数了。不给办理。现在我想咨询下,看是否还能补办独生子女证孩子今年27岁了。当年再村里办独生子女证时。她说过岁数了。不给办理。看是否还能补办独生子女证

离婚 2019-03-29 2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双方离婚时,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对于大部分省市,领取第二胎指标还是非常困难,细则执行上要根据内容。
  • 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
    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
    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 一,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
      1,就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及独生子女补贴等相关的政策;
      2,独生子女证,是领取每月的独生子女费(孩子14周岁之前),以及享受独生子女补贴(生育独生子女的父母,在60周岁后,每年享受一定的补贴)的法定依据。
      二,独生子女证制度:
      1,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
      2,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4,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5,各省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规定存在差异,当事人应以户口所在地的相应政策为准。
  •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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