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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对方闹矛盾,对方用车撞我们又来回的追我们,我们跑去躲了,事后报警去医院检查导致我鼻子骨折身上还有几个伤口,鉴定轻微伤请问这个是什么罪?跟对方闹矛盾,事后报警去医院检查导致我鼻子骨折身上还有几个伤口,鉴定轻微伤请问这个是什么罪?

刑事辩护 2019-04-05 01: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伤残等级鉴定是以病情经治疗稳定后为准。
      
    1、轻重伤的鉴定,是以伤后当时的创口(深达皮下部分)的长度,或者愈合稳定后的疤痕长度来定伤的,与缝合针的长度无关。
      
    2、你说的原伤口长度,是否是医院病历所说的长度?医院医生一般不会用尺子量长度的,所以不准确。
      
    3、只有法医鉴定的时候才会量创口或疤痕的长度。

  • 1、如果客观事实为故意伤害导致轻微伤,而非故意杀人未遂或中止,那么伤人者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仅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及民事责任即可。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受害人轻微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警方认定为,多次伤害一人或一次伤害多人、结伙殴打他人、殴打残疾人、孕妇、未满14周岁的人或60周岁以上的人,则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关于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侵害人作为赔偿义务人应依法给付。
    4、如果经司法机关调查认定,对方属于有计划有预谋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行为,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过程之中,因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目的未能实现,仅造成受害人轻微伤,那么对方涉嫌故意杀人未遂,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罪,参照既遂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
    5、如果经司法机关调查认定,对方属于有计划有预谋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行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之中,因自身意志的因素放弃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属于犯罪中止。对于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应免于处罚。已经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
    6、故意杀人的量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条、24条、232条
  •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
    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8、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11、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13、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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