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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担保,贷款人跑了,我成了黑户,成黑户后对我有什么影响????

抵押担保 2019-03-26 19: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证人的责任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的你是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的,此外,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同引发的所有连带民事责任。
  • 贷款人跑了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方法处理:
    1、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或者对办证方式未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2、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4、对于担保人的唯一住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予以执行。
  •  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作为担保人有以下几种维权途径:
      第一,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在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候需要先向债务人诉讼,否则无权直接找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人,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在债务人逃跑后,担保人可以直接告知债权人债务逃避债务的事实,要求债权人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第四,如果债权人怠为行使权利保证人可以承担保证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贷款人没有还款而逃跑的,担保人通常还是应当履行担保责任,但是可以向债务人追讨。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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