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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我家地头,倒垃圾,违法吗?

业主维权 2023-12-11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违法。我国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耕地上倾倒建筑垃圾属于破坏种植条件的违法行为,可到当地土地管理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别人在你家耕地倒垃圾 就像人家跑去你家倒垃圾一样 这是你的私人地方。完全可以打110报警 如果屡教不改 直接起诉
  • 偷倒渣土,乱倒建筑垃圾违法市容卫生法的规定,可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对乱倒者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清理垃圾等。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节严重者可能处以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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