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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什么情况贷不下来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2-11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原因的,会导致贷不了款:借款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贷款的用途不合法的;贷款的数额、期限、币种不合理的;或者借款人明显不具备还款能力的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 法律分析:贷款没下来的原因是征信问题,还是银行的原因,如果征信问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是银行的问题,可能就只能等了,如果银行明确表示不能房贷,你也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款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可以
    贷款时还没有放款下来,可以取消贷款。
    贷款签合同了,但是又不贷了,视为提前还款,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① 该次违约记录入个人征信记录;
    ② 贷款初期产生费用不退不补;
    ③ 需告知银行方面,不要该笔贷款的理由;
    ④ 同银行签订提前还款合同;
    ⑤ 缴纳一定的违约金;
    ⑥ 对以后贷款申请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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