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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瑕疵包括哪些,有什么规定

合伙企业 2023-12-11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瑕疵出资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存在权利瑕疵;
    2、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3、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
    4、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出资瑕疵的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 出资瑕疵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股东在期限内将出资瑕疵补正的,不影响其股东身份的认定;超过期限未补正的,其他股东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报送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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