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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散步被小轿车撞成重伤,肇事者也不支付医药费,已经二十二天了,交警队也不肯开责任认定书,这该怎么办。肇事者也不支付医药费,交警队也不肯开责任认定书,这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4-10 13: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 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 行为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我国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 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内容、方法做了明 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对人身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了细化和 。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湖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湖北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1、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对于交通事故具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受害方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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