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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民间借贷的条款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3-12-12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的书写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上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和身份证号码或企业代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的大写和小写;
    3、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4、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民间借贷写借条的重要事项有:
    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借款信息与用途:
    三、借款金额;
    四、借款期限;
    五、借款利率与利息;
    六、未按时偿还的违约金。
    七、担保人确认条款:
    八、担保范围与担保期限。
    九、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确认;
    十、借条出具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应当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借款合同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能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以上这些情形,都会导致借款合同的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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