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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可以扣押他车吗?

债务追讨 2023-12-12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不可以扣押欠款人的车,如果债权人私下扣押其车辆,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追回欠款,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欠钱不可以扣押他的车,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可以私自扣押他的车,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朋友欠钱不还,一般不可以扣他的车。债权人不能擅自处理债务人的财产,该行为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或者治安违法行为。但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可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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