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和对象分手了他一直骚扰我,攻击我

同居 2023-12-12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因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而引起的纠纷,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存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安全等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时,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例如,如果分手后的骚扰威胁行为属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以拘留、罚款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分手后骚扰可以报警的,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以要求警方立案。
    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女孩子找男友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
    不要看他的外貌、财力或者仅仅是对你好,你就轻易的让他成为你的爱人。这些都是会变的,而性格才是一个人本质的东西,如果他没有宽广的胸怀,眼界很低,跟她谈恋爱很容易受伤的。
    分手后遭到前男友骚扰的时候一定不能妥协。
    女生谈恋爱千万不要遇到那种死缠烂打的男人,他不是还爱你,只是一种控制欲。如果你一直唯唯诺诺的,他会更加的变本加厉,只有一开始就不给他机会,守住自己的底线,才能让他知难而退。
  • 它是以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为特点的民事侵权行为。对异性触摸搂抱,侵犯其身体权;宣扬与异性有特殊的男女关系,侵犯了其名誉权;性骚扰行为表现多样,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不一,大多具有隐蔽性、突发性,但不论那种性骚扰行为,骚扰者主观上决不是想侵害女性的身体或名誉,而是无视女性尊严的存在。
    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