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何出售土地使用权

土地纠纷 2023-12-13 0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协议、招标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的流程如下: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土地使用者在签订合同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出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4、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规定,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 土地进行出售的条件是:采用出让方式的土地进行出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采用划拨方式的土地进行出售应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可以卖,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出让方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出让方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投资,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的要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如果在出售房产时,地上建筑物已经建成,应当首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持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一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