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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车位可以转让吗,有什么规定

租赁合同 2023-12-13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租赁车位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才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
    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买车位签的是租赁合同吗
    买车位有签的租赁合同也有签的买卖合同。具体的要看签订的合同。如果对方出示的合同是车位租赁协议等就是租赁合同,如果是车位买卖合同就是买卖合同。
    因为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不同,买卖合同是就车位的所有权进行买卖转移,租赁合同是就车位的使用权进行转让租赁,当事人可根据这两条自行进行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1、租赁合同的地下车位经产权人同意可以转让。产权车位可以转让产权,产权期限为70年,与商品房期限一致;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不能转让,买方也无法拿到产权证;人防车位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转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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