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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失地补偿款每人多少

征地补偿 2023-12-13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土地补偿费:此补偿费为A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注意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不属于A农民的。
    2、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A农民和B农民之间产生的承包费用,由双方私自协商,一般是A农民退还剩余几年内的承包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此补偿费为A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注意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不属于A农民的。
    2、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A农民和B农民之间产生的承包费用,由双方私自协商,一般是A农民退还剩余几年内的承包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1.土地补偿金。
    2.安置补偿费。
    3.地上附着物补偿。
    4.青苗补偿费。
    5.村民住宅补偿费。
    6.被征收地的农民社会保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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