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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股票咨询服务费,推荐股导致我损失2万多,后面机构退回我服务费,还签了一对一老师服务,但是后面我发现他们的股票都是不会涨的,所以我想让机构赔偿我前期亏损的2万元是否有法可依

投融资 2023-12-13 09: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偿:
    1、协商。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的方式。
    2、委托律师进行磋商。与一般投资者相比,律师在谈判经验以及法律知识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且投资者聘请律师会给违法券商压力,利于维权追偿。
    3、到法院起诉索偿。这是投资者最后也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协商不成时,建议及早让律师到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偿:
    1、协商。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的方式;
    2、委托律师进行磋商;
    3、到法院起诉索偿。这是投资者最后也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协商不成时,建议及早让律师到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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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股票咨询服务费,推荐股导致我损失2万多,机构退款后还签了一对一老师服务,但发现股票不会涨,是否有法律途径可以要求机构赔偿我前期亏损的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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