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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股权转让 2023-12-13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方式: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若其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如下:
    一、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
    二、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是被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经过催告仍然不返还出资的,可以做出决议解除其股东的资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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