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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买了一套房子,买卖双方商量好分期付款。但由于国家政策措施,现在房子需要土地证才能办理贷款,但是卖方提供不了土地证。我该怎么办?本人买了一套房子,但由于国家政策措施,现在房子需要土地证才能办理贷款,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14 1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最长还款期要几年?  一般个人类的贷款,最长为5年;逐月分期还款,没有一次性还本的;
  • 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如果你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
    有些地方已经将单位的办事窗口集中在行政事业服务核心,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
    由于办理土地证的房屋类型很多,如商品房、私房以及房改房等。每种房子办理土地证需收取的材料不同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先行给付标的物,另一方分期给付价款的买卖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因为出卖人已先行交付了标的物,而买受人按照一定期限分期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出卖人无疑需承担更大的交易风险,所以,对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在尊重当事人约定的付款期限的前提下,为保护出卖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对买受人的付款期限作出了特别的规定。
      《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根据这一规定,对分期付款的买受人的付款期限的确定首先要遵从合同中的约定,但是一旦买受人违约“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则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将丧失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也即买受人不得再以约定时间对抗出卖人,分期付款的买受人因此丧失其依合同享有的期限利益,此时,应按照出卖人的要求确定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的时间。
  • 你好,农村土地买卖有关规定如下,根据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以及现在最新的政策,农村土地可以买卖,但前提条件是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具体怎么办理还没出台。 不过依据以前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如果是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用于农业经营,由当事双方签定协 根据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以及现在最新的政策,农村土地可以买卖,但前提条件是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具体怎么办理还没出台。
    不过依据以前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如果是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用于农业经营,由当事双方签定协议即可,如果是转让需报土地发包方备案,也就是向村组报告一下,不需要村组批准。如果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就最好去县级以上农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如果是买土地搞商业开发或企业建设,则需要通过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用与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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