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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现在全国可以通用吗

社会保险 2023-12-13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目前我国医保卡还没有实现全国统一,并且省内各城市也不能完全实现统一使用。虽然推进医保卡全国通用对于我们这些参保人来说会方便很多,但是实现的难度很大。因为各地区医保政策、医保目录、各地住院报销比例、待遇内容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法律分析:目前来看,我国70%的地区已经实现了医保卡全国通用的功能,还有30%的地区仍旧是不支持的。在医保卡通用的地区,病人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跨地区的支付、医保保险的报销等等。
    上述的70%的地区基本已经实现了异地结算全国漫游的功能。不过要注意异地使用医保卡,仍旧是需要满足3个条件的。
    第一条: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二代以上的社保卡
    第二条:就医的医院必须介入了跨省异地就医平台
    第三条:参保人已经在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了异地就医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医保卡目前不能全国通用,但是社保卡可以全国通用。关于医保卡的使用规定各地存在一些差异,并且医保卡目前没有实行全国联网,因此医保卡的使用限于投保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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