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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时间何时起算,有什么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13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时间应当自最后履行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违约的一方此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是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违约金的天数一般从约定履行期限的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金的天数一般从约定履行期限的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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