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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与名牌类似的包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有什么规定

不正当竞争 2023-12-13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是不正当竞争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若被侵权可委托律师介入协助。
  • 使用与名牌类似的包装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 法律分析:擅自使用与知名品牌类似的包装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使用与知名品牌类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品牌相混淆,容易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品牌而购买,这样不仅会给该知名品牌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会给其带来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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