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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是否需要当场作出

招标投标 2023-12-13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许可决定不一定需要当场作出。法律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不一定需要当场作出。法律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不是必须要当场作出。如果符合当场作出的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但不是必须这样做;如果不符合的,则行政机关一般应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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