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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做登记的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审查 2023-12-14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做登记的质押合同有效,质押合同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一同生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质押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质押物不特定的;
    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
    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
    6、主合同无效的;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的;
    8、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质押合同满足法定有效条件且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质押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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