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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人在2018年1月20号的时候,帮别人担保了一份借款,是那种私人写的欠条,签字按手印的那种,欠条中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现在欠钱的跑了,但是能找到欠钱的。现在放款的告上了法庭,作为担保人来说,目前是不是已经过了担保期限?我们不用承担帮别人还款的这个责任

抵押担保 2023-12-14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要是债务人有按时返还借款,那您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所担保的债务没有按时还款,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时还要看是一般的保证人,还是连带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

  • 借款担保期限过期了,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被 担保人责任 免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向担保人行使担保权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担保期限过期了,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被担保人责任免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向担保人行使担保权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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