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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能给子女吗,有哪些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4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夫妻离婚时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要双方能够协商后达成一致。如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致决定将房屋赠与子女,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双方只需要达成合意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夫妻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子女。父母将共同拥有的房产登记给子女,属于父母对给子女的赠与,给子女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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