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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配合办理出生证明

子女抚养 2023-12-14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求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男方不配合 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拿小孩的出生证你应该到你孩子出生地的计生办与计生办沟通办理孩子出生证明然后再到你现在的计生办进行登记
  • 法律分析:如果有一方不配合办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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