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先补偿后搬迁如何界定

拆迁补偿 2023-12-14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搬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1、搬迁补偿的标准如下:
    (1)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
    (2)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相关法律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搬迁要办理什么手续
    公司迁移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5、公司新地址的住所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变更地址涉及环境和安全的,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法律分析:搬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规定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标准,按《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续执行通知》(淮府秘〔2016〕35号)规定执行。
    (三)杆线迁移补偿标准。杆线的迁移由杆线权属单位负责。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