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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陈律师。我咨询个事。我在青岛一家助贷公司,签了一份助贷服务合同,然后没有贷款合同,现在他让我带个朋友过去。说是先打钱给我账户然后再转给我朋友,再然后我朋友去银行取现给我,他们的服务费要现金。我现在感觉套路贷,不想办了。我该怎么办,签的服务合同说赔付贷款金额的百分之30

网络诈骗 2023-12-14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才能确定
  • 你签过合同了吗?贷款情况怎么样呢
  • 还不起套路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套路贷是属于不合法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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