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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没领证但是有孩子了,都8岁了,孩子爸爸有了外遇,经常动手打我,实在是接受不了,就分开了,现在孩子爸爸和外遇的女人走到了一起,不和家人联系,现在他们找不到孩子爸爸,就用孩子来威胁我,说我不管孩子,不负责任,还要到法院起诉我,我给孩子打个生活费,也经常都孩子买衣服,我该怎么办?我可以选择把孩子带在身边吗?我现在没上班,没有收入来源?就分开了,不负责任,还要到法院起诉我,我给孩子打个生活费,没有收入来源?

离婚 2019-06-02 14: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姐姐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可以不退还彩礼。威胁人身安全可以报警。
  •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暴属于自诉案件,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故意伤害罪(严重可以公诉),虐待罪等起诉。
    关于判刑多少,具体看其情节状况.。虐待罪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你好,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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