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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成年人户口迁移需要户主同意吗15615681

其他 2023-12-15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迁出户口不需要户主同意。迁户口如果是成年人,一般不需要户主同意,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迁移户口就需要户主同意,当然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户籍的准迁证,再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拿到本人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户口迁移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和阻挠;户口迁移出去需要本人同意就可以办理,但是前提是必须有可以落户的产权房或直系亲属的产权房内;在非自购产权房落户口的,需要所有产权人现场确认同意你入户方可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 当事人迁出户口不需要户主同意,只要当事人已经满十八周岁。如果是未成年人要迁出自己户口的则需要经过户主同意。法律规定,成年公民想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可由本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符合迁出条件的,公民领取迁移证件,注销现存的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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