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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领结婚证男方贷了款买房说房产证上只写我的名字那这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5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房产证上有的名字,或者房产证上没有的名字但能证明自己确实出资了,那么就可以分割该不动产。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根据约定的分,没有约定又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出资比例分。
    只有经过登记的婚姻才有效。如果没领结婚证,那么仅仅是同居关系,一起买的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而是按份共有。关于房屋登记,我国施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所以要弄清楚房产证上登记的情况。
    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自然有权利分割房产。但是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那么法律推定对房子没有所有权,要推翻这种推定,需要举证自己确实出资了,如果并不能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
    关于分割方式,如果能满足上一个条件,那么就有权分割该房产。具体怎么分,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
    1.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二人是可以共同买房,也就是房产证上可以写上2个人的名字,那么该套房屋时属于两人共同财产,存在了共有关系;但是在贷款的时候,不能实行共同贷款,必须确认其中一人是主贷款人。
    2.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需要通过双方协商确认贷款的相关事宜。其中,贷款的时候不能使用两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一起贷款。
    3.婚前共同买房,一定要注意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并就双方的出资比例等事项,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以防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没领证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谁的财产的确认方式:若男方个人全款购买除另有约定外由,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若男方进行贷款,但夫妻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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