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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没有领结婚证,男方父母给儿子买房,写上儿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6 1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两人不属于事实婚姻,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的,没有领结婚证,不影响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的。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房子加名字,需要携带身份证、产权证、婚姻证明,前往房管局申请,提交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即
    可,若有贷款的房子,还需到银行更改抵押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婚后男方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要依据以下3点分析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关系,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只有男方的名字的,即使购房合同上有女方的名字的,那也只是男方个人的财产。
    如果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两人名字的,那么应该认定为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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