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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份共有,我想转让自己的份额,需要其它共有人同意么

房屋产权 2023-12-15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让共同共有的房屋需要所有共有人的同意,转让按份共有的房屋需要占房屋三分之二份额的人的同意。一方单独出卖共有房屋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还需要经过房屋其它共有人同意才能生效,没有经过其它共有人的同意,也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可以。除共有人另有约定之外,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按份共有,取得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方可转让;如果是共同共有,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后方可转让。但是,如果共有产权人仅仅想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则无需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但是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转让房产份额的,需要提前十五日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无法通知其他按份共有人,其他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共有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我最快十五天即可以转让,但6个月时间内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
    (一)》 第十一条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
    (二)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
    (三)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
    (四)转让人未通知,且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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