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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转让共有部分权利怎么办

业主转让共有部分权利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09-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业主转让共有部分权利一并转让。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应当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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