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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本人不在可以委托办理吗

房屋产权 2023-12-15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过户本人不在可以委托人过户吗
    1、房屋过户本人不在可以委托人过户。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房产过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其中一方也可以委托别人办理,但是必须公证过的委托书。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到场办房产过户手续,那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卖方委托办理的,必须要公证过的委托书,买方要手写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过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过户办理的流程如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一般是可以的。房屋过户是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的,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或者买方可以出具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也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可以委托办理。委托别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持有委托公证书才能代替委托人办理。如果受托人只携带了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是不可以代替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房产持有者持有房产代表着他拥有了该不动产的相关权利,一旦将房产过户,相关权利也会消失。
    为了保护房产拥有者的财产安全,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或者由受托人持公证后的委托公证书代替委托人签字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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